自国家质检总局3月1日约谈东风本田算起,今天已经是第7天。近一周时间过去,东风本田方面只是在被约谈当日紧急叫停了1.5T CR-V的销售后,便陷入了“静默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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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五日”期限将至 CR-V“停售”之后……
3月3日是星期六。经济日报-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北京亚运村汽车市场采访时注意到,不同的经销商(含东风本田4S店和其他代理商)对于本田1.5T CR-V的销售有不同的答复,有的说“停售了”;有的说“没车”;有的说“可以预定”;还有的说“可以销售”……令消费者如坠五里雾中。
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中的规定,生产者停售产品的情况仅有两种,分别为“生产者经调查分析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,应当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、进口缺陷汽车产品,并实施召回”;以及“生产者被责令召回的,应当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、进口缺陷汽车产品,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召回”。而当生产者实施召回时,则“应当按照质检总局的规定制定召回计划,并自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被责令召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质检总局备案;同时以有效方式通报经营者”。
如果说CR-V的停售是严格参照《办法》走上了召回的流程,那么到昨日(3月6日)已是“召回之日”起的第4个工作日(剔除3月3日和4日两个假日)。当天,经济日报-中国经济网记者再次从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了解到,截至3月6日,厂家依旧未向质检总局提交关于1.5T CR-V的召回计划,质检总局针对CR-V的缺陷调查结果也尚未出炉;至于产品停售到何时,则要看厂家方面何时提交召回计划,以及计划中的相关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