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记者从银川市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,当前我市已进入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关键时期,6个现场验收组先后深入各县(市)区、乡镇、村组,按照自治区考核验收标准,对照问题台账,逐个问题现场核实复验,加快推动“大棚房”清理整治工作。
在金凤区天骏森林海生态园记者看到,针对硬化地面没有拆除、垃圾没有清理干净、被占用耕地没有进行复垦等问题,工作人员正在加班加点进行整治,并按要求对耕地进行复垦。在贺兰县新平园区,挖掘机、破拆机正在按照“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农业大棚看护房面积控制在‘单层22.5平方米以内’”的要求,对看护房进行拆除,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“大棚房”清理整治工作。
在兴庆区掌政镇洼路村蔬菜园区,私搭乱建和超出统一规划违建部分已经全部拆除,整治后的农业大棚看护房整齐划一、一字排开,园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。兴庆区掌政镇镇长杜新艳表示,下一步将实行台账管理,管住过程;加强督促检查,确保“大棚房”问题不再反弹回潮。
针对现场验收组检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彻底、清理拆除不到位、有关手续不完善、去功能化不到位等突出问题,银川市“大棚房”领导小组要求有关园区、单位严格按照反馈意见,积极开展清理整治工作,确保拆除到位、清运到位,恢复农业生产到位。同时按照《宁夏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考核验收方案》(宁大棚办发「2019]19号),高标准、严要求,精心组织检查验收,确保整改一个,验收一个,销号一个。特别是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县(市)区,银川市“大棚房”领导小组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。
对不作为、乱作为、失职渎职、阻挠扰乱整治整改工作的公职人员,视情节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。同时,对涉嫌违法犯罪的,及时移动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。
市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,我市将以此次清理整治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用途管制,完善配套规章制度,加强对农地非农化行为管控。同时,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,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、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发展等用地政策和管理措施,构建全方位、全覆盖、全过程的监管格局。并进一步强化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用途管制,完善配套规章制度,对违法用地和农地非农化行为开展持久管控,形成推动设施农业科学、规范、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。